古往今来,杀人的人能被记住大致有两种情况:一是因被杀的人,象杀死警察的杨佳,象暗杀林肯的John Wilkes Booth;二是因杀人的人自己,象毛泽东,象斯大林。前一种情况是只要选择对了个人或群体,那施行者无论是谁都将出名;后一种情况是只要他杀死的人够多了就必然会被人记住,无论他杀死的是死人或者坏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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